7月10日,《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。《规定》将从2025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,这是深圳首部系统规范船舶安全航行行为的管理规定。
深圳港作为全球集装箱吞吐量第四的港口,承载着华南地区重要航运枢纽的功能,也是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。2025年上半年,深圳海事局共保障44.83万艘次船舶、1723.40万标准集装箱安全进出深圳港,同比分别增长48.62%、10.70%,深圳航运经济发展态势良好。
《规定》从船舶航路航法、航行安全操作、特定水域规则等多方面对船舶在深圳水域的航行、停泊、作业行为进行体系化规范,其中还填补了多项深圳通航管理空白,诸如:首次划定内河通航水域,首次设定富余水深和富余高度,首次明确安全条件核查范围,首次实施分区限速管理等。
深圳海事局通过政策创新、技术保障和产业协同,形成了一套系统性支持深圳水上新业态发展举措。优化完善通航资源,在东部水域实现5G网络全覆盖,构建水上信息“高速公路”。对“新三样”出口进行专项支持,针对新能源汽车、锂电池、储能柜等装备,制定《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》行业标准,开辟“绿色运输通道”,降低海运成本;推进产业协同与政策创新,成立深圳首个航运领域党建联盟,联动企业、政府推动技术标准制定。落地“国际船舶登记中心”,推动“中国前海”籍船舶注册,高效保障船舶安全进出深圳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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